時間:2014-11-16 10:40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c)附加的儀表、系統(tǒng)或設備不得連接到副駕駛員工作的系統(tǒng)上,除非有措施保證,附加的儀表、系統(tǒng)或設備發(fā)生任一失靈后(如未表明其概率極小),所要求的飛行儀表仍能繼續(xù)正常工作。 第 29.1335條 飛行指引系統(tǒng) 如果裝有飛行指引系統(tǒng),則必須有向飛行機組指示其當時工作狀態(tài)的手段。選擇器轉換開關的位置不可作為一種指示手段。 第 29.1337條 動力裝置儀表 (a)儀表和儀表管路 (1)動力裝置和輔助動力裝置儀表的每根管路必須滿足第29.993條和第29.1183條的要求。 (2)每根裝有充壓可燃液體的管路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ⅰ)在壓力源處有限流孔或其它安全裝置,以防管路破損時逸出過多的液體; (ⅱ)管路的安裝和布置要使液體的逸出不會造成危險。 (3)使用可燃液體的每個動力裝置和輔助動力裝置儀表,其安裝和布置必須使液體的逸出不會造成危險。 (b)燃油油量表必須裝有指示裝置,以便向飛行機組成員指示飛行中每個油箱內可用燃油油量,單位為升,或者當量單位。此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每個燃油油量表必須經(jīng)過校準,使得在平飛過程中當油箱內剩余燃油量等于按第 29.959條確定的不可用燃油量時,其讀數(shù)為 “零”; (2)當兩個或兩個以上油箱靠重力供油系統(tǒng)緊密連通并且是通氣的,以及不可能分別由每個油箱供油時,則必須至少裝一個燃油油量表; (3)出口和空間都互通的若干油箱可以視為一個油箱而不必分別設置指示器; (4)每個用作燃油油量表的外露式目視油量計必須加以防護,以免損壞。 (c)燃油流量指示系統(tǒng) 如果裝有該系統(tǒng),則每個測量部件必須具有在該部件發(fā)生故障而嚴重限制燃油流動時能供油的旁路裝置。 (d)滑油油量指示器 必須有油尺或等效裝置,以指示下列組件的滑油量: (1)每個滑油箱; (2)每個減速器。 (e)使用鐵磁材料的旋翼傳動系統(tǒng)和減速器必須裝有金屬屑磁性探測器,以指示因減速器內的損壞或過度磨損所造成的鐵磁顆粒的出現(xiàn)。每個鐵屑探測器必須: (1)設計成能夠向第 29.1305條(a)(22)要求的指示器提供信號; (2)有措施使機組成員在飛行中檢查每個探測器的電路和信號功能。 [2002年7月2日第一次修訂] 電 氣 系 統(tǒng) 和 設 備 第 29.1351條 總則 (a)電氣系統(tǒng)容量 對于所需的發(fā)電容量、電源數(shù)目和種類規(guī)定如下: (1)必須由電氣負載分析確定; (2)必須滿足第 29.1309條的要求。 (b)發(fā)電系統(tǒng)發(fā)電系統(tǒng)包括電源、主電源匯流條、傳輸電纜以及有關的控制、調節(jié)和保護裝置。發(fā)電系統(tǒng)的設計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電源在單獨工作或并聯(lián)運行時功能正常; (2)任一電源的失效或故障均不得造成危險或損害其余的電源向重要負載供電的能力; (3)在任何可能的運行條件下,重要負載設備端的系統(tǒng)電壓和頻率(如果適用)均能保持在該設備的設計限制范圍之內; (4)因切換、清除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起的系統(tǒng)瞬變不會使重要負載不工作,且不會造成冒煙或著火的危險; (5)備有在飛行中相應機組成員容易接近的措施,以將各電源與該主匯流條單獨斷開或一起斷開; (6)備有措施向相應機組成員指示發(fā)電系統(tǒng)安全運行所必需的系統(tǒng)參量,如每臺發(fā)動機的輸出電壓和電流。 (c)外部電源如果備有設施將外部電源接到旋翼航空器上,且該外部電源能與除用于發(fā)動機起動之外的其它設備相連接,則必須有措施確保反極性或逆相序的外部電源不能向該旋翼航空器的電氣系統(tǒng)供電。 (d)無正常電源時運行 (1)必須通過分析、試驗或者儲用來表明,當正常電源(除蓄電池之外的電源)不工作、燃油(從熄火和重新起動能力考慮)為臨界狀態(tài),且旋翼航空器最初處于最大審定高度的情況下,旋翼航空器能按目視飛行規(guī)則安全飛行至少 5分鐘。電氣系統(tǒng)中滿足下列條件的 |
上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