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8 17:46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3) 飛行高度層根據(jù)標準大氣壓條件下假定海平面計算。真航線角從航線起點和轉彎點量取。 第 91.180 條 在 RVSM 空域內的運行 (a) 除本條(b)款批準外,任何人不得在縮小垂直間隔(RVSM)空域內運行航空器,除非: (1) 運營人的航空器符合本部規(guī)章附錄 D 要求的最低標準; (2)運營人獲得局方或注冊國的批準。 (b) 局方可以授權運營人偏離本條(a)款要求。 第 91.181 條 飛行航道 按儀表飛行規(guī)則飛行的航空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在公布的航路上,沿該航路的中心線飛行。 (b) 在任何其他航線上,沿確定該航線的導航設施或定位點之間的連線飛行。但是,本條并不禁 止為避開其他航空器或為改變飛行高度需要偏離航線的機動飛行。 第 91.183 條 儀表飛行規(guī)則的無線電通信 按儀表飛行規(guī)則飛行的航空器駕駛員必須在指定的頻率上保持守聽,并且及時向空中交通管制 部門報告以下事項: (a) 通過指定報告點或空中交通管制規(guī)定的報告點的時間和高度,但是,航空器處于雷達管制 下時,僅需在通過空中交通管制部門特別要求的那些報告點時報告; (b) 遇到沒有得到預報的氣象條件; (c) 與飛行安全有關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 91.185 條 雙向無線電通信失效 (a) 除空中交通管制批準外,在飛行過程中,當雙向無線電通信失效時航空器駕駛員必須遵守 本條的規(guī)則。 (b) 如果無線電通信失效發(fā)生在目視飛行規(guī)則條件下,或者在失效后遇到目視飛行條件,航空 器駕駛員應當按目視飛行規(guī)則繼續(xù)飛行,并盡快著陸。 (c) 如果無線電失效發(fā)生在儀表飛行規(guī)則條件下,并且不能按照本條 (b)款實施目視飛行規(guī)則 飛行,航空器駕駛員應當根據(jù)以下規(guī)定繼續(xù)飛行: (1) 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飛行航線: (i) 按照最后接到的空中交通管制許可所指定的航線繼續(xù)飛行。 (ii) 如果航空器正在被雷達引導,從無線電失效點直接飛向雷達引導指令所指定的定位點、航 線或航路; (iii) 在沒有指定航線時,按照空中交通管制曾告知在后續(xù)指令中可能同意的航線飛行; (iv) 如果不能按照(c)(1)(iii)所述航線飛行時,則按照飛行計劃所申請的航線飛行。 (2) 按照下列高度或高度層中最高者飛行: (i) 無線電失效前最后一次空中交通管制許可中所指定的高度或飛行高度層; (ii) 儀表飛行規(guī)則運行的最低高度或高度層; (iii) 空中交通管制曾告知在后續(xù)指令中可能同意的高度或高度層。 (3) 離開空中交通管制許可界限 (i) 當空中交通管制許可界限是起始進近定位點的情況下,航空器駕駛員如果已收到空中交通 管制給出的發(fā)布下一許可的時刻,應當在接近此時刻時開始下降或下降和進近;如果未曾收到發(fā)布 下一許可的時刻,則盡可能按照提交的飛行計劃所計算出的預計到達時刻或(與空中交通管制一起) 修正的航路預計到達時刻下降或下降和進近。 (ii) 在許可界限不是起始進近定位點的情況下,航空器駕駛員如果已收到過空中交通管制給出 的預計發(fā)布下一許可的時刻,應當在此時刻離開許可界限;如果未曾收到過發(fā)布下一許可的時刻, 應當在到達該許可界限上空時繼續(xù)飛向起始進近定位點,并盡可能按照提交的飛行計劃所計算出的 預計達到時刻或(與空中交通管制一起)修正的航路預計到達時刻開始下降或下降和進近。 第 91.187 條 按儀表飛行規(guī)則運行時的故障報告 (a) 按儀表飛行規(guī)則運行的航空器發(fā)生導航、進近或通信設備故障時,機長應當盡快向空中交 通管制報告。 (b) 按本條(a)款要求提交的報告中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航空器識別標志; (2) 故障的設備; (3) 駕駛員按儀表飛行規(guī)則駕駛航空器能力受到削弱的程度; (4) 需要得到空中交通管制幫助的內容和范圍。 第 91.189 條 II 類和 III 類運行的規(guī)則 (a) 駕駛民用航空器實施 II 類或 III 類運行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飛行機組必須由一名機長和一名副駕駛組成,這些駕駛員必須持有 CCAR-61 部中規(guī)定的 相應等級和 II 類或 III 類運行許可; (2) 飛行機組成員應當對所用航空器與程序具有足夠的知識和熟練的技術; (3) 操縱駕駛員前方儀表板上具有所用飛行控制引導系統(tǒng)的相應儀表。 (b) 除經局方批準外,實施 II 類或 III 類運行時,所需的每一地面設備和相關的機載設備必須 工作正常。 (c) 在本條中,當所用的進近程序規(guī)定并要求使用決斷高度/決斷高(DA/DH)時,批準的決斷 高是指下列高度中的最高值: (1) 進近程序規(guī)定的決斷高度/決斷高(DA/DH); (2) 給機長規(guī)定的決斷高度/決斷高(DA/DH); (3) 根據(jù)航空器設備所規(guī)定的決斷高度/決斷高(DA/D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