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3-12 14:48來源:藍天飛行翻譯 作者:航空 點擊:次
注:在可同時獲得RVR和VIS值時,以RVR為準。VIS允許使用的最小數(shù)值為800米。我國民航氣象服務機構(gòu)一般提供的是主導能見度(prevailing visibility)報告,即觀測到的達到或超過四周一半或機場地面一半的范圍所具有的能見度值。 (24)云底高(cloud ceiling):又稱云幕高,在運行中一般是指云量為多云(BKN)或滿天云(OVC) 的最低云層的云底距機場標高的垂直距離。 4.參考資料 (1)ICAO 附件6《航空器運行》; (2)ICAO Doc 8168《航行服務程序-航空器運行》; (3)ICAO Doc 9365《全天候運行手冊》; (4)JAA EUOPS《歐洲運行指令》; (5)FAA指令8260.3B《終端區(qū)儀表程序(TERPS)》。 5.飛機類別 5.1 類別的確定 飛機分類中所考慮的標準是飛機在跑道入口時的指示空速(Vat),它等于最大審定著陸重量著陸構(gòu)型下失速速度VS0的1.3倍或是VS1g的1.23倍。如果VS0和VS1g都可獲得,則Vat取計算結(jié)果的較大值。著陸構(gòu)型由制造商或運營人定義。 A類:Vat小于169千米/小時(91海里/小時); B類:169-223千米/小時(91-120海里/小時); C類:224-260千米/小時(121-140海里/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