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0-31 12:56來源:民航總局網(wǎng)站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l)未特定的精神障礙。
5.2 不應有自我傷害的心理異;蚓裾系K。
5.3 不應有癲癇、癇樣發(fā)作及其病史。
5.4 不應有原因不明的或難以預防的意識障礙及其病史。
5.5 不應有中樞神經系統(tǒng)疾病及其病史。
5.6 不應有周圍神經系統(tǒng)疾病。
5.7 不應有植物神經系統(tǒng)疾病。
5.8 不應有肌肉疾病。
5.9 不應有偏頭痛、叢集性頭痛或三叉神經痛及其病史。
5.10腦電圖不應有癇樣放電、局灶性異常或中度及以上異常。
6 心理
心理學評定結果應符合飛行職業(yè)要求。
7 呼吸系統(tǒng)
7.1 不應有呼吸系統(tǒng)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礙。
7.2 不應有肺結核。
7.3 不應有氣胸。
7.4 不應有胸腔臟器手術史。
8 循環(huán)系統(tǒng)
8.1 不應有心血管系統(tǒng)疾病。
8.2 收縮壓不應持續(xù)小于 90 mmHg或大于等于 140 mmHg;舒張壓不應持續(xù)小于 60 mmHg或大于等于90 mmHg。
8.3 心率不應低于50次/分或高于 110次/分。
8.4 不應有靜息心電圖異常。
8.5 不應有周圍血管疾病,但下列情況鑒定為合格:
a)輕度下肢靜脈曲張;
b)左側輕、中度精索靜脈曲張。
9 消化系統(tǒng)
MH/T 7013—2017
9.1 不應有消化系統(tǒng)疾病、功能障礙或手術后遺癥,但下列情況鑒定為合格:
a)單純性肝囊腫總數(shù)目不超過兩個,且最大徑不大于2 cm;
b)肝血管瘤總數(shù)目不超過兩個,且最大徑不大于2 cm;
c)膽囊息肉最大徑不大于0.5 cm。
9.2 不應有膽道系統(tǒng)結石。
9.3 不應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fā)的,可鑒定為合格。
9.4 不應有直腸、肛門疾病。單純的內、外痔,肛裂,鑒定為合格。
9.5 不應有各種疝。
10 泌尿、生殖系統(tǒng)
10.1不應有泌尿、生殖系統(tǒng)疾病或畸形,但下列情況鑒定為合格:
a)單純性腎囊腫總數(shù)目不超過兩個,且最大徑不大于2 cm;
b)單發(fā)腎錯構瘤最大徑不大于2 cm;
c)精索鞘膜積液、精索囊腫、精索或陰囊內小結節(jié),排除結核和絲蟲病。
10.2不應有泌尿系統(tǒng)結石。
10.3不應有嚴重痛經、子宮內膜異位癥、功能失調性子宮出血、多囊卵巢綜合征、閉經和經前期綜合癥。
10.4不應處于妊娠期。
11 血液系統(tǒng)
11.1不應有血液系統(tǒng)疾病。
11.2不應有病理性脾臟腫大;脾臟不應大于 13 cm×5 cm(長度×厚度)。
12 風濕性、內分泌系統(tǒng)及營養(yǎng)代謝
不應有風濕性、內分泌系統(tǒng)及營養(yǎng)代謝性疾病。
13 運動系統(tǒng)
13.1不應有影響功能的骨骼、關節(jié)、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損傷、手術后遺癥及功能障礙。
13.2不應有內固定物、人工關節(jié)、人工椎間盤等植入物。
14 皮膚及其附屬器
不應有傳染性、難以治愈或影響功能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疾病。
輕度足癬、輕度腋臭和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鑒定為合格。
15 眼及其附屬器
MH/T 7013—2017
15.1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應達到 0.7或以上,雙眼遠視力應達到 1.0或以上。如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低于0.7,但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鑒定為合格:
a)裸眼遠視力不低于0.1;
b)矯正遠視力不低于1.0。
15.2屈光度(等效球鏡)不應超過-4.50D~+3.00D范圍;散光兩軸相差不應大于2.00D;屈光參差不應大于2.50D。
15.3任何一眼裸眼近視力不應低于1.0。
15.4周邊視野在任何徑線不應比正常值縮小15°或以上,中心視野不應有生理盲點擴大或非生理性暗點出現(xiàn)。
15.5不應有色盲或色弱。
15.6不應有夜盲或暗適應異常。
15.7不應有雙眼視功能異常。
15.8不應有顯斜視或眼球運動受限等眼外肌疾病。
15.9內隱斜視不應大于 10 △、外隱斜視不應大于 5 △、上隱斜視不應大于 1.5 △。
15.10不應有難以治愈或影響視功能的眼瞼、結膜、淚器或眼眶疾病。
15.11不應有角膜疾病或影響視功能的角膜混濁或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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