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6-12 20:59來源:網絡投稿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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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打破航班時刻資源行政分配模式。 制定印發《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試點方案》,在廣州白云機場開展以“時刻拍賣”為模式的初級市場改革試點,在上海浦東機場開展以“時刻抽簽+使用費”為模式的初級市場改革試點。允許航空公司將初級市場以市場配置方式獲得的航班時刻,在次級市場通過交換、轉讓、出租、出售等方式進行交易,以行政分配方式獲得的航班時刻,在次級市場基于“一對一”原則進行交換,交易和交換可基于無償或者有償。試點正在有序推進,目的是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航班時刻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探索建立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最佳模式,進一步促進航班時刻配置的公平、競爭和效率。 6.實施全國統一的換季航班時刻協調行動。下發《民航局關于統一換季航班時刻協調行動的通知》,制定了換季航班時刻協調行動時間表,統一了換季時刻協調各階段的任務及時間節點,提高協調效率,防止暗箱操作,促進時刻資源配置的公平、公開。 7.開展濫用航班時刻專項治理。2015年8月至11月,組織開展了濫用航班時刻專項治理,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2016年繼續開展為期一年的濫用航班時刻專項治理工作,杜絕因濫用時刻可能導致的腐敗行為,確保建立良好的空中交通秩序、航空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秩序。 8.建立航班時刻資源配置多方參與機制。將機場公司、空管單位等納入航班時刻配置決策機制,促進時刻資源配置的公正、公開、透明。目前,各地區管理局已經開展相關工作,民航局已經擬定了多方參與機制的初步方案,計劃在航班時刻管理辦法修訂工作中予以落實,并擬在2016年推進航班時刻監管平臺建設。 (三)國有資產管理方面 1.認真整改“定向合作”向私人輸送非法利益的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下屬企業與特定關系人、關聯企業合資合作情況進行全面摸查,對存在問題進行了清理整改。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國有企業承攬大量建設項目,通過“定向合作”等方式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對有關下屬企業進行專項整改,清理整改了3家合資、合作公司以及與特定關系人合作的問題,組織對分包、外協業務進行了專項檢查,將重大分包、外協事項列入“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嚴格制定合作方準入資格,規范評審程序,建立公開透明的多家合作方比選機制。 2.認真整改“內外勾結”形成航材采購腐敗“利益鏈”的問題。積極配合中央紀委專案組和檢察機關,做好民航飛行學院原院長鄭孝雍等腐敗案件查處工作,待專案組移交相關人員違紀事實材料后,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責任。已責成飛行學院針對問題,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3.認真整改“定制推廣”造成國有資本管理失控和資產流失的問題。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下屬單位與私人企業主合作成立公司,私人企業主未按股份比例出資分攤費用的問題,組織調查組正在對有關下屬單位進行調查并責成該單位對相關問題全面深入梳理、認真抓好整改。 4.認真整改其它相關資產問題。整改期間,結合巡視反饋意見,舉一反三,對29家直屬單位的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問題進行深入清查,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問題時間追溯至2007年。經查共有16家單位發現42個,涉及違規劃轉國有資產,與特定關系人、關聯企業合資合作,與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管控不到位、風險隱患較高等問題。經加緊督促,并提出明確整改要求,目前有關問題已整改完成或取得實質進展,如未經審批違規劃轉、調撥的房屋或車輛,已劃回原產權單位;經論證確需補辦資產劃轉審批確認手續的,已上報上級單位;員工參股或兼職業務關聯企業的,已立即退出,并在單位勞動合同中列入競業禁止條款;與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管控能力不足、效益不佳的,已完成向上級單位股權轉讓資產評估備案上報,隨后將按程序完成公開掛牌轉讓;需清算的,已召開股東會,達成注銷協議;對民企原始投資長期未回收的,已啟動法律程序。 5.建立健全相關財務制度。整改期間,形成了一批重預防、管長遠的制度體系。一是制定出臺《民航事業單位所屬企業資產和財務管理辦法》,對企業預算和資金管理、資產使用、處置、利潤分配、重大事項、財務監督等方面提出明確管理要求。二是制定印發《民航局關于加強預算執行工作的通知》,建立預算執行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抓好源頭治理,改進項目報批和預算編制,突出重點難點,狠抓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三是制定出臺《民航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增加分散采購、購買服務內容,優化各類采購程序和流程。四是制定出臺《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評審管理辦法》,規范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落實簡政放權要求,提高二級預算單位審批權限,提高審核評審效率,加快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及財政結余資金上繳。五是修訂《民航財務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充分發揮系統在加強財務管控和強化審計監督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之成為提升財務管理水平、防范財務資金風險的重要手段和有效平臺。 |